中國地震局工程力學研究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2026年度申報指南
發布時間: 2026-02-28 點擊數量:322依據中國地震局工程力學研究所(以下簡稱“工力所”)科技成果轉化任務和計劃工作安排,利用工力所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支持有組織、有計劃地對現有科技成果進行推動和技術轉化,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專項(以下簡稱“專項”)。
專項以工力所、地震行業的科技成果轉化規劃為指導,確保科技成果研發方向符合工力所科技開發、行業業務布局和國家戰略需求,圍繞市場、行業業務發展需要,解決企業生產、地震行業業務拓展面臨的技術難題,開展專題攻關研發。
申報項目可與需求方建立合作關系,開展技術攻關,形成協同創新機制的科技服務模式。項目開展技術研發提供技術方案或產品,拓展地震科技成果市場化應用場景。
經費資助20-50萬元/項,項目執行周期為2年,進行專項中期考核。專項不支持基礎研究、理論研究等科技成果轉化周期長、見效慢的項目。
一、申報要求
項目負責人應為工力所在職科研人員,并符合以下要求:
1.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申請項目研究和實施工作,并具有獨立承擔或組織人員完成項目任務的能力。
2.項目負責人只能申請一個項目。
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且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
4.建議在前期科研項目、開發項目的基礎上申報專項。獲批立項的相關內容不允許重復申報中國地震局工程力學研究所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
5.項目申報書需詳細說明研究基礎、項目預設目標、解決的關鍵技術問題、技術路線、實施方案、質量保證、科技成果轉化的方向、應用場景、市場前景分析報告(包含:申報科技成果轉化產品目前市場需求、研究技術優勢、市場前景等),并給出預期成果、關鍵時間節點進展、考核內容及指標完成時間等。
申報書預算內容需要體現合理性和相關性。
二、科技轉化成果產權
1.項目的研究成果產權歸屬于工力所。
2.按照《中國地震局工程力學研究所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工震發〔2023〕49號)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相關人員按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實際貢獻獲得相應獎酬。
三、項目考核與績效評價
項目申報、實施、經費管理等流程,參照《中國地震局工程力學研究所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管理實施細則》(工震發〔2022〕42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執行,由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會同科技發展部、計劃財務部等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管理。
1.專項執行期內,需完成項目指南中所有考核指標。
2.專項執行期內,需要簽訂項目資助額度2倍以上,并與申報專項密切相關橫向項目。
3.專項執行期內,需產出與項目相關論文成果和專利成果。
4.專項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項目停止后續經費撥付。結題考核不合格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我所各類自主的項目。
四、申報指南
專項2026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1.基于監控視頻的地震災情快速評估技術
聚焦地震工程與人工智能交叉領域,致力于突破震后“黑箱期”災情信息快速精準獲取的技術瓶頸,支撐韌性城市防災減災與“一帶一路”重大基礎設施抗震安全保障。
2.端側輕量化地震預警智能感知算法與裝置研發
面向防災減災工程、地震學與人工智能交叉領域,旨在響應國家關于深化應用地震預警信息的部署,攻關端側地震預警關鍵技術,服務于重大工程實時地震減災。
3.重大工程多方案地震危險性分析技術
聚焦工程地震領域,針對我國核電發展及“一帶一路”重大工程建設對地震安全性提出的更高要求,構建一套先進可靠的地震危險性評估技術體系。
4.場地地震反應分析軟件研發及推廣應用
聚焦于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等場地地震動參數問題,針對當前土層地震反應分析技術面臨的挑戰,研發適用于深厚土層強非線性狀態下的高效精準算法。
5.波浪補償裝置海上浮體姿態高速高精度測量方法
面向海上風電平臺等能源設施的運維安全需求,聚焦登乘作業中波浪補償核心技術的國產化攻關,開發基于慣性導航的傾角與位移一體化測量裝置。
五、注意事項
1.項目申請人請于2026年3月16日前將紙介質申請書一式五份提交至科技成果轉化中心(269辦公室,李兆焱),電子版同時提交至郵箱:lzhy@iem.ac.cn,逾期不予受理。
2.將擇期組織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答辯形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3.論文等成果的署名和標注以及其它事宜應嚴格按照實施細則執行。
4.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李兆焱,15124575177
趙建峰,15846560747
附件1:中國地震局工程力學研究所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實施細則
附件2:申請書模板
科技成果轉化中心 科技發展部
2026年2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